何谓陈列
就是把具有促进销售机能的商品摆放到适当的地方。 其目的是创造更多的销售机会,从而提高销售业绩。
陈列原则
1、安全性原则
排除非安全性商品(超过保质期的、鲜度低劣的、有伤疤的、味道恶化的),保证陈列的稳定性,保证商品不易掉落,应适当地使用盛装器皿、备品。
进行彻底地卫生管理,给顾客一种清洁感。
2、易见易取原则
所谓易见,就是要使商品陈列容易让顾客看见,一般以水平视线下方20度点为中心的上10度下20度范围,为容易看见的部分;所谓易取,就是要使商品陈列容易让顾客触摸、拿取和挑选。
与此关系最密切的是陈列的高度及远近两个问题,依陈列的高度,可将货架分为三段:
中段为手最容易拿到的高度,男性为70—160,女性为60—150厘米,有人称这个高度为黄金位置,一般用于陈列主力商品或公司有意推广的商品;
次上、下段为手可以拿到的高度,次上端男性为160——180厘米,女性为150—170厘米,次下端男性为40——70厘米,女性为30—60厘米,一般用于陈列次主力商品,其中次下端须顾客曲膝弯腰才能拿到商品,所以此次上端较为不利;
上下端为手不易拿到的高度上,上端男性为180厘米,女性为170厘米以上,下端男性为40厘米以下,女性为30厘米以下,一般用于陈列低毛利,补充性和体现量感的商品,上端还可以有一些色彩调节和装饰陈列;
有关远近的问题,那一定是放在前面的东西要比放在后面或里面的东西容易拿到手,为使里面的商品容易拿取,常用的办法是架设阶层式的棚架,但要考虑到其安全性,以免堆高的商品掉落下来。
3、区分定位原则
所谓区分定位,就是要求每一类、每一项商品都必须有一个相对固定的陈列位置。
商品一经配置后,商品陈列的位置和陈列面就很少变动,除非因某种营销目的,而修正配置图表,这既是为了商品陈列标准化,也是为了便于顾客选购商品。应注意以下五个方面:
一要向顾客公布货位布置图,并按商品大类或商品群的大概位置。我国目前大部分超市和便利商店的商标标示牌一般都是平面式的,如果能改为斜面式的更能让顾客一目了然,同时,标示牌的形式也可以灵活多样,依商品类别与陈列位置的不同,而设立便民服务柜,实施面对面销售;
二要相关商品货位布置邻近或对面,以便顾客相互比较,促进连带购买,如DVD机与影碟,录音机、与录音带,照相机与胶卷,再如果蔬的、肉禽蛋、调味品与肉制品等可存放在临近区域;
三要把相互影响大的商品货位适当隔开,如串味食品、熟食制品与生鲜食品、化妆品与烟酒、茶叶、糖果饼干等;
四要把不同类的商品纵向陈列、即从上而下的垂直陈列,使同类商品平均享受到货架上各段位的销售利益;
五把商品货位勤调整,分区定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时间、商品流行期的变化,随时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宜过大,除了根据季节以及重大的促销活动而进行整体布局调整外,大多数情况不做大的变动,以便利老顾客凭印象找到商品位置。
原资料名称:华润万家卖场商品陈列原则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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