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万达第四代综合体千店千面设计标准编制目的与依据
编制目的
1、让进驻万达(专题阅读)第四代综合体的所有商户设计满足万达广场(专题阅读)的形象设计要求;
2、为保证万达第四代综合体商业定位和步行街品质、商业文化等整体形象得以提升;
3、要求对商铺店面进行高质量、创新设计。以独特的店面及入口设计,结合富有想象力的店内陈设、提升商场及商铺双方的整体形象;
4、为满足商户对自身品牌文化的推广和对商业氛围的特殊需求;
5、本导则适用于所有进驻商场的大小租户,对于部分统装门头,鼓励租户在满足相关条件(消防)的前提下做个性化设计;但事先须得到我司商管部门的最终批准。
编制依据
1、室内设计施工图、建筑设计相关图纸以及商管公司提供的相关图文资料;
2、国家与地方相关规范、法律、法规;
3、本导则、商务合同等相关附件资料;
4、注意国家及各地方的消防规范、注意商管的安全制度;
二、万达第四代综合体商铺设计总则
总则
1、所有进驻万达广场的品牌,形象设计必须符合万达广场的商铺设计要求;
2、任何触及该规则条款的变更,都应事先向我广场递交书面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施行;
3、万达广场的商铺设计规则旨在鼓励自由表达及有创意的设计,同时亦对偏离本设计要求的各方面做出指引;
4、任何品牌对万达广场提出的形象修改意见,须积极的配合并快速的调整,并在获得批准后施行形象方面的施工;
5、每一商户及其聘请的设计师、承包商均应对各指引及要求充分理解后方可开展设计工作;
6、所有拥有社会公众熟悉店面的国际性或区域性商户亦有必要了解该规则的要求,以期在设计上能与各有关指引及要求相融合;
7、商户的店面和室内设计,包括设施设备以及材料的应用均应满足消防、卫生防疫、环保及无障碍设计等方面的法规要求,且商户的店面和室内设计不因得到我广场的批准而减少其在这方面的责任。
店面设计说明界定
1、店面指租赁区域与公共区域的分隔物体,位于租赁线上或租赁区域以内,每层具有特定的高度(具体高度以我广场另行说明为准);
2、商户的店面和室内装修、陈列设计应保证内外视线通透,有利于从室内外公共空间看到店铺内的商品和环境;
3、鼓励商户做个性化(异形)门头设计,重点做好店招,橱窗,以及转角玻璃面内的设计;
4、自行装修的店铺门头或店招,外线不得超出同轴线最近的柱面或墙面,2800MM高度以下的门套或局部凸出造型不得超出店面玻璃或租赁线以外180MM;(如个别商户局部造型需求,在具体当店分析)
5、鼓励商户的入口做斜向切角处理,需注意入口的地面材质要与门头相呼应。
6、店面内包含的橱窗设计应体现品牌的文化和特质,简洁明了地展示商品,设计相应的道具和场景(地台——烤漆面层、背架、隔断等);商户不可直接在橱窗或幕墙玻璃背面粘贴广告画,亦不可在橱窗或玻璃墙后方满布不透明的广告画或衬板,完全阻断视线,转角的玻璃面内建议做橱窗设计,并加大灯光照度;
7、店面不允许安装侧招,挑蓬视具体情况和尺寸而定,但不允许利用幕墙或雨蓬的结构支撑悬挂标志物或挑蓬;
8、如果商户出于设计需要,将店面玻璃或相关造型后移至租赁线以内,位于店面玻璃或店铺造型以外的租赁范围同样需有完整的设计,相关衔接处的顶部或地面需与商场公共区域齐平;
9、为鼓励顾客从通道或外墙更有效关注到更多店内形象及陈列,店面或橱窗在设计时需注意在行人视线上不可设置单片长度超过3米的不通透墙体或橱窗背板,且不通透墙体或橱窗背板的总长度不得超过店面总长度的40%(餐饮除外);
10、通透部分指不得有高度超过1.35米的背板或遮挡物;•店面租赁范围以内的消火栓箱的面层,应根据商铺整体门面设计的风格进行包装,不得做为广告位设计,必须采用精致的装饰材料,且符合消防要求;
11、入口两侧鼓励在玻璃内侧做精美橱窗或广告灯箱。如商户需要在入口一侧做橱窗,且现有橱窗长度不能满足商户要求时,在店招设计管理小组确认后,入口位置可适当侧移。但侧移入口边距最近实墙边必须保持900mm以上;
12、鼓励商户的入口做斜向切角处理,需注意入口的斜向需面对通道较长的一端或人流较多的一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