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商户费用收取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商户费用收取管理,保证资金安全。
2、适用范围
购物中心(专题阅读)运营管理(专题阅读)中的租金、物管费、水电费、车库收入等一切款项收取。
3、职责
各部门及分公司:填写“费用缴款通知单”,项目财务审核收款。财务管理部按《收银流程及制度》审核、收款。
4、程序要点:
1)收银员:主要是指对商户收取的租金、物管费、水电费、车库收入等一切款项。收款责任人为收银员。
2)业务部,填写经项目经理确认的“费用缴款通知单”一式三联(业务部、客户、收银员各一联)。
3)收银员根据“费用缴款通知单”收款,收款后须据实开具在总公司领取的,印有连续编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采用复写方式,一式三联。
4)车管员负责收取客户零星停车款,收银员集中收缴进存银行。收银员再根据车管员的电脑记录和手工台帐核对稽核,确保帐款相符。
5)收款当日,将款全额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严禁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每日下班前由收银员填写当日“收入日报表”。
6)收入日报表、现金交款单、收据三者必须一致,项目财务主管确认款已存入银行后,需在收入日报表和收据存根联上签字确认,同时交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7)每日业务完结后,财务管理员依据审核后的单据输入台帐。
8)财务管理员及时将未缴款的客户和款项反馈业务部,并督促其催收。
9)总公司项目会计对收银员交来的单据与“收入日报表”进行核对,确保二者
相符,并根据审核后的收款收据记帐联、银行进帐单,填写会计凭证。
(5)支持文件:
《协信购物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制度》。
(6)表格:《费用缴款通知单》、《收入日报表》。
十、合同续租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项目合同到期后的合同续签的工作,确保合同续租工作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购物中心运营管理各个项目的商户合同续租。
3、程序要点
1)分公司应在商户合同到期前半年,对该商户进行经营期间的经营情况综合评估,并完成评估报告,提出合同续租的相关的条件建议上报公司OA审批;
2)对于公司不同意续租的商户,应在商户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商户,并告知不续续的理由,便于商户提前做好撤场准备工作;
3)如商户接函后坚持要续租,可采用提高商户合同商务条件告知商户,商户坚持要续租,必须提出在对商户持续经营的相关要求,否则,合同不能续签;
4)所有合同续租,须在合同中明确相关的装修上档升级的要求;
5)所有合同续租,应明确相关营销活动的配合与支持约定;
6)合同续租,按公司合同审批流程上报审批同意后,方可签定续租合同,收取相关的费用。
原资料名称:购物中心的后期营运管理(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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