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

杨六 2012-07-20189152二星级

价值:5个赢商币文件类型:DOC大小:25.5KB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的征收和管理,促进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是市政府对市区进行各类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财政性资金。主要用于开发小区以及单体建设项目规划红线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道路、桥梁、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网建设费(供水及排水管网、供气管网、热源管网、综合布线管网的建设)。

  第三条 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建设项目的,均应交纳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

  第四条 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由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统一征收。

  第五条 济南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凭批准的文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原有关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中的相关收费项目同时注销。

此分类资料推荐
网友评论
所发表点评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赢商网观点!
客观、真实地点评资料,将获得1-5个赢商币奖励。
项目
独家报告 更多